搜索业务

律师随笔|知网知网 可知自己店大欺客

发布时间:2021.12.17点击次数:656

日前,89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对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他的100多篇论文一事进行了起诉并全部获得胜诉,累计获赔70多万元。赵德馨教授胜诉后,中国知网不再收录他的文章,已收录的也全部下架。





一家独大 明知故犯



 

笔者了解到,知网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建立并由同方股份控股的企业,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成为世界上论文信息量规模最大的“CNKI数字图书馆”。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张显显律师表示:“知网作为国内大型中文数据库,在学术界有着巨大影响力,其不仅拥有国内硕、博论文数据库,还具有很多独家文献资源,是论文查重分析必须使用的数据库,而且获得知网的收录,是评估国内学术期刊影响力的重要前提,这就造成了知网一家独大的局面。也是其明知故犯的'底气'。”

 

本应有利于学术资源的传播,并在保护好知识产权的同时,使得公众更便捷地获取学术资源。可如今,却屡遭舆论质疑“知网店大欺客”。






“写一篇论文不仅掏空了脑子,

还掏空了钱包。”

 


根据数据统计,知网在2020年收入近12亿,而毛利率高达54%。作者的论文成果每在知网上被下载一次,平台就会收取15/本甚至25/本的费用。不仅如此,这个价格还保持每年10%以上的涨价幅度。2016年,北京大学甚至因知网涨价过高一度停用知网。有网友调侃:“写一篇论文不仅掏空了脑子,还掏空了钱包。”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付出劳动的作者们最高仅获得100元现金以及400元面值的知网检索阅读卡作为报酬。在社交平台上,也有不少人反映有相似遭遇,文章被中国知网收录,但自己完全不知情。

 

央视网曾公开表示,中国知网的授权条款涉及“霸王条款”、垄断问题,没有真正体现出对知识原创者的尊重。论文作者呕心沥血创作出的成果,发表后被收入中国知网系统,用于牟取高额经济利益,而原作者却无法从中获得应有报酬。

 





在垄断的路上“一路狂奔”



我所张显显律师认为输了官司就下架论文,人民网抨击知网是店大欺客,而在法律上知网是涉嫌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判断是否属于《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是其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第二是其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从知网拥有的数据库资源、议价能力和客户依赖程度上看,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可以初步判定知网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而知网因败诉就下架赵德馨教授论文的行为就是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变相拒绝交易,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另外,知网的商业模式要求各高校和学术期刊及各大平台同意知网提供的格式合同甚至是霸王条款,然后免费使用所有收录的作品,之后再无本万利地收取用户的使用费。这样的商业模式涉嫌“利用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也属于《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张显显律师如是说。


正如2019年半月谈发表的评论所说,学术乃天下之公器,学术资源的垄断性平台更需体现公益性。知网在合理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负起更多公益责任,应在经营理念、服务意识上下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平台的公益属性,消费者和研究者的权益都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绝不能为企业的一己私利,寒了学者的心。



热门文章/POPULAR ARTICLES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那些事儿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

鹰卓新闻2021-06-18 12:54

2264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无缘双倍工资赔偿

案情介绍:  刘某于2005年6月进入武汉某连铸公司工作,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职责是人事招聘、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等。2009年7月,刘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

鹰卓新闻2021-06-18 12:20

2066

律师随笔|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那些事儿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

鹰卓视界2021-06-18 12:19

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