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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7点击次数:566
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无效
最高法规范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审理
伴随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快速增长。为正确审理此类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3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规定》)。实践中存在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规定》第一条对于“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实践中常见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列举,并作兜底性规定,明确有上述内容的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规定》完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强消费者售后权益保障,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同时明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郑学林指出,《规定》还明确了电商平台自营误导的法律后果,明确规定即使电商平台不是实际开展自营业务,但其所作标识等足以误导消费者相信其系平台自营的,电商平台经营者也要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责任,压实了平台责任。
《规定》还通过明确平台外支付的法律后果,压实商家责任。明确网络店铺转让未公示责任,保护消费者合理信赖。
《规定》明确虚假刷单、刷评、刷流量合同无效,斩断网络消费市场“黑灰产”链条。明确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等造成损害的法律后果,即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规范网络促销行为。明确高于法定赔偿标准的承诺应当遵守,强化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明确网络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引导新业态健康发展。完善外卖餐饮民事责任制度,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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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卖“景德镇瓷碗”被诉,法院:不构成商标侵权,驳回诉请
近两年,如“潼关肉夹馍”这样的地理标志商标维权纠纷不断出现,引发广泛关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景德镇陶瓷协会作为原告提起的此类诉讼,最终驳回了该协会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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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司法解释:教唆他人骗保买药进而销售将以诈骗罪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3月4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对司法实践反映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解释》主要明确了如下问题:一是依法严惩假劣药犯罪。《解释》强调,生产、销售、提供假劣药,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系用于应对自然至死刑;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二是依法严惩妨害药品管理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罪名。《解释》对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入罪门槛“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情形作了明确,重点惩治包括“黑作坊”在内的非法生产、销售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三是依法严惩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的犯罪。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当前存在的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倒卖谋利的问题,司法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的组织者、职业骗保人和利用职务职业便利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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